第七十四章 诛杀-《天择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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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其余的这帮法家弟子的运气也真的算是不错了,因为此时的林封谨可以说是情况特殊。爆发力倍增,可是持续战斗的时间却是缩短得十分惊人,林封谨做掉前面两人的时候,虽然并没有费多大的手脚力气,但是在杀青孙的时候,可以说是动用了神器的完整形态,对自身的消耗也是颇大,因此觉得有些心浮气躁。
此时林封谨对自己的情况还是相当了解的:若是及时收手的话。那么消耗掉的元气大概只需要小半个时辰就能补充回来,可是若是继续再战的话,那么一旦超过了某个临界点,那么消耗掉的元气就足足需要两三天的时间才能补充回来了。
所以说林封谨这时候才干脆遁走,否则的话,在场的法家弟子估计也没一个能活下来的,全部都要被林封谨用来祭器!
青孙被杀之后,在场的法家中人经过了短暂的慌乱以后,立即就将这件事迅速的扩散了出去,整个密布在这旬州的法家组织开始迅速的朝着这边集合。仿佛是被捅了窝巢的马蜂那样疯狂聚集。
不过,这里毕竟是南郑的领地,任何人想要在这里做些事情。都必须要经过官方的同意,在法家中人刚刚迅速的做出了应答之前,寻州的衙役已经迅速的动身起来,并且每一个衙役的身边,还有诸多的地头蛇帮闲,地痞流氓之类的,而这里本来就是西戎与南郑的边界,州郡的郡守的脑子里面随时都是绷紧了一根弦,当得到了事情有很大可能与法家有关以后。郡守做出来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调兵进城,然后宵禁!!
毫无疑问。出现这样的事态肯定是对法家最不利的,因为林封谨他们满打满算也就只有五个人而已。而法家追赶的人手五十个都不止!在严密的盘查当中,衙役公差对五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话,还是可以接受的,前提是诱惑足够大的情况下。
但是,要让衙役和公差对五十个人,甚至更多的人网开一面,那再大的诱惑也是得好好的想一想了,毕竟金银再多,也得要有命去花才对啊,将五个人遮掩过去很简单,但是要直接罩住五十个人,那难度就相当惊人了,绝对不是能轻易罩得住的。
所以,在这样的情况下,法家中人就只有一个选择,那就是大部队出城,只是在城内留下少量的探子盯住要害区域,同时,密切的监控住城内的交通要道,比如码头,驿站等等要害出口。这样的应对方式不能说是有什么问题的,并且法家中人还在源源不断的越境增援过来,时间过得越久,他们在这旬州周围所编织出来的封锁网就越是密集。
当然,这里毕竟是南郑境内,倘若是在西戎境内,法家中人甚至能与当地的头人一起勾结,黑白两道一起通吃,这才会端的令被追赶的人生出上天无路,入地无门的感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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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林封谨杀死了青孙以后,出来拐过了小巷的转角,双脚在地上一踏,整个人已经仿佛像是一只大鸟也似的飞了起来,然后伸手在墙头上一按,便是翻入到了旁边这户人家的院子当中。
这一切都是在眨眼功夫内完成的,所以倘若是有人随之追过来,只要慢上了那么两三个呼吸,就会完全失去林封谨的影子,林封谨翻入到了旁边人家的院子里面以后,若无其事的辨别了一下方向,便是朝着里面走,此时这家人都围在了桌子旁边吃饭,一见到了自己的院子里面居然走了个人出来,并且这个人居然表现得十分坦然,仿佛是理所当然似的,因此第一反应不是大叫抓贼,而是呆住了回不过神来。
林封谨很从容不迫的打开了这户人家的大门,然后走了出去,重新进入到了街上的人流当中,就仿佛是一只卵石在河流当中噗通一声落了下去,飞溅了起来几朵小小的浪花,然后便是销声匿迹。
一直等他消失在了人海里面。旁边的这户人家才大呼小叫了起来,女主人急忙从饭桌上站了起来,去看家里面的值钱东西有没有少掉什么。
林封谨在街上转了转。一直等到自己胸中的气息平静了下来,同时也是确定了自己确实是甩开了身后可能存在的尾巴。这才不疾不徐的朝着自己等人存身的客栈太白居里面走了过去,等到他一进门去,便见到野猪皱着眉头道:
“公子,你幸亏回来了,否则的话我都要去寻你,这街面上似乎有些不大对劲呢。”
野猪乃是半妖之身,天生对危险就有一种奇特的嗅觉,在这一点上。便是林封谨也是远不如他。林封谨进门坐下,拿起来了旁边晾冷了的茶水,咕嘟咕嘟的喝了几口,然后才淡淡的道:
“没错,法家那群王八蛋追上来了,刚刚在码头那地方设了几个暗桩盯人,居然将我给认了出来,我杀了他们三个人才脱身,不过声势可是闹得当真不小,肯定惊动官府了。”
“法家的那群人居然又撵上来了?”力巫凶皱眉道。
林封谨道:
“没错。被我杀掉的一个人实力很是不弱,天生木灵体,用出来的画地为牢就是气度森然。气象万千,居然用三根筷子凝出来了三头木狱卒!同时,他居然能施展出千夫所指,唇枪舌剑两大秘术,我用了神器才将他做掉。并且这个人的年纪看起来也是并不算大,居然就有这样的成就,杀了这么一个人的话,想必法家也是会有伤筋动骨的感觉。”
“千夫所指?唇枪舌剑?”都巫凶沉吟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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