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陆仁就是她的第一位食客,或者说小白鼠? 很多古老的东西没有继续传承下来有很多原因。 其中有一条就是,它们可能真的不好吃。 “能行。” 对自己未来一无所知的陆仁答应得很是痛快。 在超市买了两大兜菜后,陆仁开车带着灰原回家。 在他们快到家的时候,几辆警车呼啸而过,紧接着就停在了他们前方不远处。 陆仁顺着看过去,发现这些警车是停在了一间KTV前。 他不由迟疑道:“小哀我记得你说柯南他们是去唱卡拉OK了。” “嗯。估计就是这了。” 灰原对此已是习以为常,“咱们过去看看吧。菜就先放在车上。” 要是真有杀人案的话,以陆仁的破案速度,他们今晚无非就是吃饭迟点。 可要拦着不让他掺和进去,那他今晚绝对没心思吃饭。 这点灰原很是清楚。 “能行。” 陆仁跟着把车开过去,他和灰原刚一下车,迎面就看到了熟悉的黄胖子。 “陆仁老弟,你怎么也来了?哦对,你瞧我这记性。你家就在附近。” 陆仁点点头,直接问道:“这里了发生杀人案件?” “嗯,不久前我们接到报案,说有一位客人死在了KTV的包厢中。” “这样子。” 几人走进KTV,不出预料地撞见了毛利兰一伙人。 目暮对此也是习以为常,简单聊了两句后,他们便直奔案发现场。 KTV的包厢中,一位成年男性,正背对着大门,满脸是血的扑倒在地上。 一番检查后,警方确定了一些基本的信息。 “死者名为茂庭巽,男,46岁。死因是头部被钝器多次击打,死亡时间预计半小时左右。” 目暮看了眼时间,“现在是晚上的六点四十,我们是六点二十六分接到的报案。” “所以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是晚上的六点到六点二十六分之间。”陆仁看向报案人,“在这个时间段内,你在做些什么?” 尸体的第一发现者,也就是本案的报案人,正是这家KTV的员工。 面对陆仁的询问,这位小哥显得比较镇定,他伸手指向门口的柜台处:“我一直都在前台那接待客人。等到六点多的时候,我过来敲门叫他。他没有回应,我就试着把门推开了。” “他包厢的时间到了?” “那到没有,我过来叫他是因为这位客人委托给我了一件事。” 店员看向毛利兰他们所在位置,“他拜托我等那些带着小孩的高中生离开包厢后,就赶紧通知他一声。” 听到店员的这一说法,毛利兰他们显得很是惊讶。 铃木园子最先出声道:“我们不认识他啊。” 其他人依次点头称是。 “理由呢?他有和你说么?” 店员回道:“他说是自己有东西丢在了三号包厢,他希望等那些高中生走后,自己好进去搜寻一番。” 陆仁:“具体丢了什么东西,他有和你说么?” “那倒是没有。”店员对此也有些困惑,“店里的登记簿上,最近并没有显示失物的记录。每次有客人退包厢,我都会进去收拾一番,基本没发现过有什么失物。” 目暮给了一个解释:“估计是丢的地方比较隐蔽吧,要不就是他记错了。” “嗯。”陆仁接着问道,“死者是几点来的KTV?” “应该是五点四十左右。具体时间登记簿有写的。” “让我看一下。” 陆仁跟着店员走到柜台前,翻看着这家KTV的登记簿。 他发现从五点四十分一直到报案的六点二十六分之间,并没有离开的客人。反而是又新来了几位客人。 换言之,凶手目前一定还留在这家KTV中。 而这家KTV的规模并不算大,总共就只有五个包厢。 排除死者所在的五号包厢,毛利兰他们的三号包厢,就只剩一、二、四号包厢。 凶手就藏在这三个包厢之中。 显而易见,这又是一道三选一的选择题。 陆仁继续翻看着登记簿,发现毛利兰他们来的最早,五点三十分。 死者五点三十七分。 四号包厢五点四十分。 二号包厢五点四十三分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