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0章? 搞定-《前浪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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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玉华应该是蛮纠结的,反正据孔泉说她是很纠结,她是内行,她知道一张专辑虽然过了热销的势头,但此后的长线收益,积攒起来依然会很多。
长尾效应嘛!
但最终,她还是咬牙同意了。
只是提了提价码,要价到3000万。
最终,两千四百万谈妥。
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出资2400万,从周玉华的工作室手中,购买周舜卿的歌手约,和她的第一张专辑《听海》自2017年7月15日首个结账日之后的全部版权。同时,再向周舜卿支付600万签字费,让她签下了五年两张专辑的新的歌手约。
与此同时,周舜卿还跟安之艺娱乐经纪公司签下了同样为期五年的经纪合同,把自己的商演、代言、演唱会,乃至于演员、模特等方面的经纪约,全部授权给了安之艺娱乐经纪公司。
至此,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创办不足一年,签下了除彭向明自己之外的第三个歌手,并且直接拥有了一张大卖专辑的版权。
而安之艺娱乐经纪公司也借此,在歌坛的经纪圈子里,又往上迈了一大步。
就跟彭向明摆明此前的态度,要想让自己给周舜卿写歌做专辑,不但要把她的歌手约给自己,同样经纪合同也必须交过来一样,这种事情,在商言商,关系再好也不能糊弄,所以,尽管周舜卿已经成名,但她签下的经纪合同,依然是要把商演、代言之类的工作收入,上交35%给经纪公司的。
连专辑和单曲的销售收入,都要上交20%!
只是比蒋纤纤的分别40%和30%,要略低一点。
陈宣和齐元的演员约,也要分成30%,商演和代言则同样是40%——即便是这样,都完全可以说,安之艺要求的分成,绝对是业界数得上的低。
但与此同时,经纪公司也不是就只干收钱这一件事的。
该有的服务,也必须要给。
例如蒋纤纤和周舜卿,都是带着名气过来的,刚一签进来,经纪公司就直接给配专车和专属司机了。
蒋纤纤自带助理,由经纪公司负责开工资。
周舜卿现在没有助理,但马上要给她安排上,工资同样是经纪公司掏。
甚至为了更好地给签约艺人提供服务,当初把蒋纤纤从大旗唱片挖过来的同时,孔泉还直接跟大旗商量,把她的经纪人刘虹也给挖到了安之艺。
这些,都是代价。
当然,签下周舜卿固然是大喜,但也就同时意味着,已经不是接下来的一年的问题了,而是未来的五年内,彭向明都压根儿就别想歇着了。
因为还有一个吴冰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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