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9章:写歌真好水字数-《重生之我的娱乐帝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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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!
这歌儿好听啊!
不止是张志伟这么想着,客人们同样也都是纷纷表示赞叹。
“这歌儿好听,比第一期的那几首好听多了!”
“是啊,第一期就咱诗诗的歌还行,但那歌..妈耶,咱一个大老爷们也不好总去听什么《不想长大》吧。”
“这歌叫什么?”
“好像叫什么公路之歌,我刚也没听清。”
“这歌儿有味道,回去下了当铃声。”
《公路之歌》的议论声比之前《不想长大》要多得多,张志伟是既觉得开心,又有些吃味,毕竟后者是他女儿唱的歌,他有种自己女儿被比下去的错觉。
但这,其实只是错觉。
其实张志伟之所以听到关于《不想长大》的讨论声比较少,很大一个原因并不是这首歌不火,相反,《夏天的乐队》第一期中除了《亡命之徒》,最火的就是《不想长大》,热度非常高,目前已经在各大音乐榜单上爬到了前五。
只不过因为张志伟是个五十来岁的中年人,他的社交圈子大部分都是同年龄段的人,而这个年龄段的人,大多不会去听《不想长大》,所以他才产生了《不想长大》并不红的错觉。
《公路之歌》就不同,这首歌对于有些生活阅历的人来说,能从歌词中听出不同的味道,而此时来吃烧烤的人,大多都是三十多岁的“中年人”,讨论的声音自然也就更大。
随着歌曲演奏越来越深入,电视机前面这一块的讨论声越来越大,后面那些客人不满意了。
“啥歌啊,这么好听?”
“胖哥!声音开大点!后面听不清!”
“开大点!哥几个喝酒,就得听这种带劲的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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