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夜半歌(终)-《太岁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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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支修却含笑端详着他道:“文昌啊,那天安乐乡林中,若我没看错,你应该是灵骨已就、道心铸成了吧?既已圆满,想要更进一步吗?”

    庞戬倏地睁大了眼,不由自主地舔了一下嘴唇。

    支修说道:“筑基要入内门,我虽不收徒,但‘接引令’还是能帮你拿一份的。”

    跨过筑基,就真正脱离凡尘,得长生了,没有修士不心动,那是无数人间行走一生求而不得的。

    庞戬也是人。

    可他张了张嘴,脸上闪过了明显的挣扎,却又把话咽了。迎着支修温和的目光,他一低头:“师叔,入内门……就不再是‘人间行走’了。”

    “自然,”支修道,“规矩嘛。”

    庞戬听了,半晌没言语,支将军像是有无限耐心,也不催促。

    良久,庞戬才近乎郑重地说道:“多谢师叔,我当年进天机阁的时候,其实没想过在修行这条路上走多远,就想多学一点本事,给人间做条看门狗,守个太平。登了仙门从此不下山……总觉得……总觉得……”

    支修笑了起来:“背叛了点什么。”

    庞戬手足无措道:“哎……这……我那个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必局促,”支修摆摆手,脸上露出了一点怀念,“你跟我一个老朋友很像——这样,接引令给你留着,什么时候想入内门了,给我传个信。”

    庞戬晕头转向地想:我何德何能啊。

    于是更坐立不安了。

    好在这时,又一个蓝衣跑进来:“师叔,都统,还有件事,请问那个‘螟蛉’怎么处理?”

    庞戬仿佛来了救星,差点把脑袋扭下去:“什么‘螟蛉’?”

    “啊,”支修一顿,“我倒把它忘了,还活着吗?”

    片刻后,庞戬见到了那只把奚平引到安乐乡深处的小怪物。

    那小怪物乍一看就是个普通孩子,大脑袋小细脖,瑟瑟发抖地被带到天机阁总署。他老远一看见穿着“碧章青”色长袍的支修就拼命往后缩,像只惊恐的幼兽。

    庞戬扒开他的嘴,跟小怪物一口钉床似的尖牙打了个照面,“嚯”了一声:“这是只‘螟蛉半偶’啊?”

    孕妇人最容易受邪祟影响,邪祟逗留过的地方,附近出生的婴儿很容易长出畸形身。穷人家伺候不起,就只好抛弃。有的邪祟便会将这些畸形儿捡走,用邪法炼成半人半偶,续上他们的命,养在身边当奴儿宠物,美其名曰“螟蛉”(注)。

    “好像有点怕我。”支修没靠近,对庞戬说道,“带灵石了吗,可以喂他吃一颗。”

    庞戬“哦”了一声,摸出一颗小指甲盖大的“蓝玉”灵石珠,刚一拿出来,那小怪物就迫不及待地一把抓走,贪婪地吞了。

    “饿成这样,也不知多久没喂过了。”支修叹了口气,“螟蛉半偶不是活人,不能吃喝,得靠灵石为生——这是哪个邪祟炼的吗?”

    “是,”那回话的蓝衣道,“原主已经死在安乐乡那林子里了。”

    “要吃灵石?怎么不干脆以吞金为生呢?”庞戬咋舌道,“反正是邪祟的东西,我看处理了吧。”

    小螟蛉没想到他更凶残,吓得直往蓝衣身后躲。

    “文昌别逗他,半偶可能因为炼制手法,智力不及普通孩童,也多少听得懂人话的。”支修将军说道,“灵智未开的小东西,正邪与它不相干。我带去潜修寺吧,看看有没有大户人家子弟愿意收养。”

    “说起这个,”    庞戬“想起了什么”似的,翻了翻剩下的备选弟子名单,“哎?那个奚士庸怎么没在备选名单上?”

    “你说安乐乡里那个……跟你一样胆大包天的小家伙?”

    “那是永宁侯世子,宫里皇贵妃的侄儿。大名奚平,按理说应该……”庞戬十分做作地“不甚在意”道,“哎呀,奇怪,可能是奚氏人丁不旺,手下人一时疏忽漏了。”

    支修一笑,知道庞戬是故意的,也没拆穿,顺手在纸上写了奚平的名字,奚少爷那张扬出挑的脸就浮在了纸上。

    奚平的“罪状”简直罄竹难书:某月某日,伙同某某、某某某等人,为一女伶敲闷棍殴打兵部侍郎之子;某月某日,酒醉,春香楼大放厥词,骂哭鸨母;某月某日,给某某人坐骑下泻药;某月某日在庄郡王府恃强凌弱,撵猫上树……

    庞戬:“……”

    这熊孩子可真是个宝藏,太解闷了。

    支修笑出了声,在终选名单上将奚平的名字添了上去:“那就多加他一位。”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

    注:螟蛉有“义子”的意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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