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林默的无耻将安幼鱼逼到了悬崖边上,幸好和林默相处的这段时间,她从林默身上也学到了不少东西,其中就有一招,转移话题。 她稳定了一下紧张的情绪,努力挤出一抹笑意,“阿姨…咱们先吃饭,对,先吃饭,不然等会就凉了。” “天热,不急着吃。” 如此明显的转移话题,林纾怎会看不出来,她并不上套,继续将即将偏移的话题撤回正轨,“鱼儿,你觉得刚才的建议如何?” “不…如何。” 安幼鱼见躲不过去,无奈地叹了口气,“阿姨,亲吻是恋人才能做的事情,我和林默…不是恋人。” “唉?” 林纾懵了,“在医院的时候,你不是亲口说在和小默处对象吗?这才多久,怎么就变了?” 安幼鱼轻声解释,“对象是对象,恋人是恋人。” 林纾:“……” what? 对象是对象,恋人是恋人? 这种歪理,到底是哪个天打雷劈的家伙提出来的? “咳——” 见此情况,林默干咳一声,出声帮衬,“妈,小鱼儿说的没错,对象是搞的,恋爱是谈的,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,自然不一样。” 一听这话,林纾心中的疑惑瞬间明朗。 得! 不出意外,这种离大谱的歪理,应该就是大儿提出来的。 不是,这小王八蛋忽悠起人来,这么过分的吗? 林纾暗暗地瞪了儿子一眼,手指头在餐桌上戳得当当作响,“小默,妈就问你一件事,对象和恋人到底有什么区别,今天你必须给我说出个一二三来。” 换做平时,可能她肯定不会打破砂锅问到底,当着安幼鱼的面,她也不想让儿子下不来台。 可是这次,她决定要给儿子一个教训。 忽悠可以,但也不能这么忽悠啊! 以安幼鱼单纯的性格,再被儿子这样忽悠下去,哪一天被卖了都还得帮儿子数钱。 甚至儿子的行为已经脱离了忽悠的范畴,准确来说…应该是诈骗。 恋爱,没有这么谈的! 对象,没有这么搞的! 这样…… 不道德!!! 见母亲这个态度,林默瞬间就猜到了她大概的心理活动,暗道一声难搞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