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不杀,留着过节吗?” 陆克神色没有任何波动,看去潘宁:“我给她机会了,她自己没有珍惜,我只是自卫反击罢了。” 他没有什么跪女的陋习来着。 在陆克的字典中,只有三种人。 朋友。 陌生人。 与敌人。 没有什么可杀的男人和不可杀的女人之分。 有人想要杀他。 他自卫反击。 仅此而已! 陆克如是说着,随即收回目光,走进了驾驶舱中,然后,就看到了那坐在主驾驶位上,耷拉着脑袋,胸膛溢着鲜血,很明显也已经死亡的飞机主驾驶员。 “谢特!” 潘宁走到了陆克的身旁,看着驾驶舱中的这一幕,忍不住的爆了一句粗口:“他特么就这么迫不及待吗,他就不怕这些东西,我们告诉了其他人?” 陆克嘴角上扬,看去潘宁。 “那你告诉其他人了吗?” “没有。” “那不就得了。” 陆克呵呵笑道:“路易斯很了解伱,知道你肯定不会将这些东西告诉别人,最起码,在他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杀心之前,所以,直接将我们骗上飞机,然后开杀,很难理解吗?” 潘宁微微一愣。 “你早就猜到了?” “安检那会儿猜到的。” 谁家联邦探员坐私人飞机之前,还需要过安检,顺便还要把自己的武器留下来的。 真当他是从乡下来的土鳖了吗? 开啥子玩笑。 私人飞机如果还需要安检的话,那还买私人飞机做什么? 所以,打从刚上飞机那一会儿,陆克就隐约猜到路易斯这老货要提前对他们下手了。 幸好! 老子不仅有枪,还有刀。 而且…… 还是一把取之不尽,用之不竭的飞刀。 从陈华星的尸体上爆出来的。 陆克当时从变成了碎肉饼的陈华星的尸体中摸出来的,刚开始的时候,不太会用,后来尝试了一下滴血认主之后,就自动会用了。 『血饮刀』 以宿主鲜血为媒介,变化出一把血饮刀。 飞刀的数量,取决于宿主的身体状态。 宿主体质越强,飞刀数量就越多。 简单的来讲。 很bug。 当然了。 也相当有东国特色。 不过,陆克在得到这个『血饮刀』之后,除了刚开始在自家后院玩耍了一会儿,其他时间基本上就没用过。 毕竟他有枪。 众所周知。 七步之内,枪又快又准,他要这喜欢饮自己鲜血的飞刀干什么用。 所以陆克一直也没怎么用。 直到刚刚。 他和潘宁在登机的时候,留下了两人的配枪后,他才意识到,飞刀终于有了他的用武之地了。 第(2/3)页